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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好中国——二十四节气主题创作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信息来源:凤翔文化馆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年2月16日  ‖  查看3450次  ‖   字体:[] [] []
    为全面贯彻和宣传十九大精神,加强文化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以传统“二十四节气”文化为切入点,融合现代文明发展成果,展现中国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类创造美好生活生存环境,举办“美好中国──二十四节气主题创作中国画作品展”,旨在更好地传承中国文化,顺应二十四节气,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展览在西安首站之后,将在山东、北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首都或主要城市、欧美主要国家首都等地巡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一带一路文化传播基金
    和平梦(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左中一 
    主 任:徐 里、向云驹
    副主任:郭希敏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伟、牛 彤、刘光夏、刘淑凤、孙同和、董竟成、韩树东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孙同和、韩树东
    展览编辑:李 芳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中国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9年6月13日
    五、展出地点:陕西省美术博物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4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前60件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前60件(税前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由组委会收藏。其余入选作品180件展览结束后于2019年12月20日前退还作者。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征稿要求:
    美好中国,一层含义指美丽的中国;二是友善、友好的中国。既指中国环境、生态,更指中国人文、风尚,民族性格,友好、良善。新时代,和平崛起,与各国友好交流,互联互通,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世界友好,和世界共好。以“美好中国”为主旨名称,以传统“二十四节气”文化为主题表达内容,参展作品要求围绕主题按四季节气对应分组,分类进行,如通过作品反映四季开始、反映温度变化、反映天气现象、反映物候现象。
    1.展览以四季为主题,春夏秋冬划分;
    2.每个季节有六个节气,故而二十四个节气。(春: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夏: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秋: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冬: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
    3.作品可以以“二十四节气”为主体展现,或围绕主体做相关的延伸;
    a.描写四季节气的诗词歌赋、展现四季节气的山水风情、代表四季节气的奇珍异草;
    b.关于四季节气的风土民俗、相关四季节气的传奇故事、代表四季节气的传统手艺;
    c.山水、花鸟、人物形式多样,手法、技法、方式丰富多彩;
    九、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节气、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结果将及时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作时每位作者必须提供作品说明材料(作品名称,作品解读或创作涵义)。(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2016年中国美协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届展览中参展作品进行排重,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十、送件要求:中国画(画芯)统一为6尺整张,横竖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送件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一、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二、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邮编:100083  (信封标注:展览名称)
    收件人:李 芳   办公室电话:(010)59759379
    十三、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四、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五、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美术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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