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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我的祖国我的家”农民歌手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凤翔文化馆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年9月19日  ‖  查看830次  ‖   字体:[] [] []

    凤翔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举办“我的祖国我的家”农民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了庆祝2019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光荣感,传承弘扬中华农耕文明和优秀传统文化,凝聚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丰富广大群众文化生活,按照《凤翔县2019年特色农产品暨脱贫攻坚成果展活动》要求,举办“我的祖国我的家”农民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充分展示我县农民的艺术风采,用歌声描绘凤翔大地上的丰收景象,赞美凤翔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成果,讴歌凤翔朴实勤劳农民精神风貌,唱响凤翔农民新时代幸福旋律,唱出广大农民积极乐观、健康向上、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凤翔县委、凤翔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凤翔县文化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凤翔县文化馆

    三、活动安排

    1、初赛(9月17日9月20日):由各镇人民政府举办,初赛结束后,选送推荐1人参加全县复赛。各镇在9月23日前将参赛人员上报县文化馆。

    2、复赛(9月下旬):在县城西区城墙遗址公园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比赛内容及形式

    1参赛自选歌曲1首,不限唱法(美声、民族、流行均可),要求内容健康、旋律流畅、风格多样。突出歌颂党、歌颂祖国主题,体现农民丰收的喜悦,反映农村美好生活的优秀作品(原创作品可适当加分)。

    2、参赛人员范围:年满18周岁的凤翔籍农民音乐爱好者,按户口所在地在各镇报名参加比赛,男女不限。

    3、比赛要求:参赛选手应准时到场,超时(半小时)未到视为弃权。自行解决服装,化妆,自带歌曲伴奏U盘(不设其他伴奏形式)。

    4.评分办法:复赛采用专家评选的方式。参赛选手的演唱技巧、作品处理、情感表达、表演能力、形象包装等方面的综合效果,将作为评委的判分依据。

     五、奖项设置

    大赛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公平公正、现场唱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奖随2019年特色农产品暨脱贫攻坚成果展活动颁奖典礼一并举行。

    六、工作要求

    1各镇要对本次大赛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密切配合,层层动员,确保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落实。并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农村文化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展示才华提供广阔舞台。

    2、各镇初选要严格按照参赛要求和参赛条件,认真做好歌手推荐工作。推荐歌手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广泛动员,严格把关。按时上报参赛人员,比赛当天由各镇专人带队参加,以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3凡参赛选手要尽早准备,着装大方,仪态稳重,按时参赛,提前递交演唱歌曲的伴奏。

    联系人: 张小辉     报名联系电话: 7212051

    电子邮箱:sxfxwhg@163.com

    附件:凤翔县农民歌手大赛报名表

    凤翔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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